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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访须知

2014-08-27 08:34:27

 

广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访须知
 
1、来访人应先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进入接待厅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,禁止携带照相机、录音机、摄像机;禁止携带武器、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入接待厅内。
2、进入接待厅后,应自觉维护接访场所的安全、整洁、肃静,文明来访,不得喧哗、吵闹。服从接待人员的指挥和安排。
3、来访人提出的问题,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。
4、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提交相应的材料。一般采用书信、传真等形式;提出投诉请求的,还应当载明来访人的姓名、住址、请求事实及理由。
5、来访人是集体来访的,应当推选代表,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,其他来访人应在信访室外等候。
6、来访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和意见,应实事求是,并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7、来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自觉维护信访秩序,不得喧哗、吵闹;不得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接访人员;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、滋事,或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;不得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以财物诱使、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;不得损坏接访场所的公共财物;不得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的其他行为。
8、来访人不遵守有关规定,影响接访工作的,接访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。经批评教育无效的,可以责令来访人退出接访场所。
9、来访人扰乱信访秩序、损坏公共财物、侮辱、殴打接访人员的,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10、你若是不方便来访可写信反映问题。通信地址:广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。邮政编码:6633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