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“执行局长接待日”和公布执行局长办公电话的公告
2017-04-19 17:03:46
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“执行局长接待日”制度和公布执行局长办公电话的通知,结合本院工作实际,现就广南县人民法院开展“执行局长接待日”和公布执行局长办公电话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接待时间
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为执行局长接待日,遇节假日顺延。具体时间为: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。
第一个执行局长接待日:2017年4月19日
二、接待地点
广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
三、来访须知
1.来访人员应当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以及案件相关材料,本着文明、守法的原则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按先后顺序轮候接待。多人集体来访的,应当推选出代表进行陈述。
2.来访人员在轮候接待时,不得大声喧哗、吵闹、聚众闹事或者无理纠缠,以免影响其他来访者和法院的工作秩序,违者将严肃处理,情节恶劣、后果严重者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3.来访人员不得携带危险、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,不得损毁公私财物。
4.未经本院许可,来访期间不得擅自拍照、录音、录像。
5.来访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有关情况(问题)和提出相关意见建议。
四、执行局长办公电话
广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:王玉东
办公电话:0876-5155711(工作日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)
特此公告
广南县人民法院
2017年4月19日